据公告内容,河北詹益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没有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并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办理《道路运输证》变更手续的情况下,使用擅自改装的营运车辆参加运输经营。
河北詹益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构成了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的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决定给予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行政相对人名称河北詹益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223MA0GB1RE0G法定代表人侯淑清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哈阿交综罚〔2024〕改39违法行为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违法事实没有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并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办理《道路运输证》变更手续的情况下,使用擅自改装的营运车辆参加运输经营,已构成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决定给予处罚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处罚类别罚款处罚内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决定给予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贰万元的行政处罚罚款金额(万元)2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无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无处罚决定日期2024-07-15处罚有效期2024-07-30公示截止期2027-07-15处罚机关哈尔滨市阿城区交通运输局